論知識產權制度的主要使命: 促進知識產權運用*
作者:馬忠法 2021-10-26 19:24 新傳播 【字號:大 中 小】
《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》明確指出其制定的目的之一是“為提升我國知識產權創造、運用、保護和管理能力”,將“運用”能力置于重要位置,表明我國知識產權戰略對“運用”的重視。一段時間以來,我國相關主體較為關注知識產權數量(特別是專利數量)的增加而對質量關注不夠充分,致使科技成果轉化率較低的現實無法得到根本改變。這種現象與我們對知識產權制度設立的目標存在誤讀有一定的聯系:即認為知識產權制度的目的在于確權和保護。實際上從知識產權制度的產生、知識產權的含義、知識產權的法定主義及其本質等就可看出,促進知識產權運用是知識產權制度的主要使命和目標所在,確權和保護是知識產權制度重要內容,是保障和促進知識產權運用的前提與手段。當今國際社會最為重要的知識產權條約即《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》明確規定,知識產權制度的直接目標和使命在于促進技術轉讓和擴散,這實質上是知識產權運用的核心內容和主要形式。為此,在反思知識產權制度使命及明確知識產權價值重在運用的基礎上,我國應構建和完善以促進知識產權運用與確權、保護為共同導向的知識產權制度,以從根本上解決困擾我國多年的科技成果轉化率較低、高校與科研院所的研發成果與產業實際需求脫節等嚴重問題。
[摘要]《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》明確指出其制定的目的之一是“為提升我國知識產權創造、運用、保護和管理能力”,將“運用”能力置于重要位置,表明我國知識產權戰略對“運用”的重視。一段時間以來,我國相關主體較為關注知識產權數量(特別是專利數量)的增加而對質量關注不夠充分,致使科技成果轉化率較低的現實無法得到根本改變。這種現象與我們對知識產權制度設立的目標存在誤讀有一定的聯系:即認為知識產權制度的目的在于確權和保護。實際上從知識產權制度的產生、知識產權的含義、知識產權的法定主義及其本質等就可看出,促進知識產權運用是知識產權制度的主要使命和目標所在,確權和保護是知識產權制度重要內容,是保障和促進知識產權運用的前提與手段。當今國際社會最為重要的知識產權條約即《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》明確規定,知識產權制度的直接目標和使命在于促進技術轉讓和擴散,這實質上是知識產權運用的核心內容和主要形式。為此,在反思知識產權制度使命及明確知識產權價值重在運用的基礎上,我國應構建和完善以促進知識產權運用與確權、保護為共同導向的知識產權制度,以從根本上解決困擾我國多年的科技成果轉化率較低、高校與科研院所的研發成果與產業實際需求脫節等嚴重問題。
[關鍵詞]知識產權運用 知識產權制度 知識產權戰略
[中圖分類號] D923.4 [文獻標識碼]A [文章編號]1671-3575(2021)01-0116-13
*上海市教育委員會人文社科重大項目“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下知識產權公共領域問題研究”(2019-01-07-00-07-E00077)